残童就读普通学校“硬气了”
省教育厅下通知,符合条件就可申请随班就读
2015年07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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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6月30日讯(记者 杨霄)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通知,提出残疾儿童申请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每班不超3人。同时,相关部门及随班就读学校将为随班就读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提供保障。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枣庄市大部分中小学对残疾儿童少年报名愿意接受,并为他们提供优待。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意见》,所有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包括脑瘫)、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包括孤独症)、多重残疾等轻度残疾的儿童少年都可以随班就读,而且就读学校将在座次安排、课桌椅、教学器具、生活设施等方面,满足随班就读学生的特殊需求,同时为其配备助学伙伴。
  记者采访了枣庄市几所中小学,了解到这些学校在招生时,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都会让其顺利入学。“家庭中如果有一个身体有缺陷的孩子,本身就已经很痛苦了,只要孩子能够适应学校生活,我们会尽可能为他们提供便利。”市中区逸夫小学魏晓鸣校长说,之前学校也接受过脑瘫、听力残疾的学生,并且他们已经顺利毕业了,“当时为了照顾脑瘫的学生,我们专门为他在学校厕所里安装了马桶坐便器。在学校里的时候,其他同学还会帮助他们,而且很愿意主动给他们提供便利。”
  据了解,文件中要求申请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需到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残联指定的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评估鉴定,并于每年6月10日前,由家长持鉴定证明向所在学区的普通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学校对申请随班就读学生进行登记后,报请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专家进行审核并给出入学安置建议。对于随班就读的学生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科课程和教学要求,提供个性化的课程内容、实施途径与方式,保证每个学生每天不少于1-2个课时的个别训练(含补偿、补救教学、技能训练和康复训练)时间。随班就读学生8人(含)以上的学校要建立资源教室,教室内配足配齐有关教学辅助设施和康复训练设备。不足8人的学校,要开辟专门空间,配备必要的康复训练设备,为学生提供适合的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服务。根据服务区域内随班就读学校、学生数量,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1-3名随班就读专职巡回指导教师。随班就读学生因身体健康、治疗等原因休学、复学,按照普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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