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销伪劣化肥 黑心老板获刑
60家受害农户获赔90余万元
2015年07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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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7月14日讯(记者 周衍鹏) 明知生产的化肥不合格,却为了牟取暴利,向农户推销假化肥,致使60家农户种植的上百亩作物减产、绝产,直接损失90余万元。经平度市法院一审判决,黑心化肥厂老板李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14日,60名农户代表到法院领回了赔偿款。 
  去年年初,平度市古岘镇等乡镇的60家农户相继在平度市一农资经销处购买了一种名为“管一季”的化肥,结果施到地里没多久,无一幸免地出现了“烧苗”现象,农户种植的大姜、大葱、芋头等作物全部减产,甚至绝产。 
  接到农户报案后,平度警方随即立案。后经平度市农业局组织专家评定,“管一季”肥料中加入了大量的硫酸钠、硫酸铵、硫酸镁,施肥后造成土壤局部盐分浓度过高,从而影响了植物的生长和发育,经统计,60家农户直接经济损失高达90余万元。平度警方很快找到了生产这种伪劣化肥的窝点——位于济宁的“泗水绿丰肥料厂”,同时将化肥厂负责人李某抓捕归案。而后,李某被公诉机关起诉至法院。 
  平度市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2月份,李某接受刘某(在逃)的委托,由刘某提供原料和配方,在李某负责的“泗水绿丰肥料厂”生产“管一季”化肥10吨,刘某向李某支付加工费、原料费4万元。明知生产的化肥不合格,但李某为了一己私利,还是选择和刘某合作,并帮忙联系经销商向农户推销假化肥。到案后,李某积极赔偿90余万元。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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