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为“没条件的单位”创造条件
2015年08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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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大周末”促进旅游消费,不能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更不能以挫伤公众对社会公平的信心为代价。相比之下,如何给那些没条件给员工多放假的用人单位创造“条件”,此时显得更为迫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文件总共四千余字,以促进旅游消费为主题,引发最多关注的却是那句“有条件的单位可优化调整夏季作息,让职工将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度假”。
  从中不难看出,公众对放假问题是高度关注的,这里面既有对休息休假权的重视,也反映了对于休假现状的普遍焦虑。尤其考虑到目前国内劳动者的实际情况,相当一部分人连法定的休假权尚且无法充分享受,假若“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再锦上添花般多了“周五下午”,很可能让无法“弹性作息”的劳动者感到更多的不公平。
  事实上,眼下劳动者的休假情况本就参差不齐。像议论比较多的带薪休假,按照人社部的调查数据,全国落实率仅约50%,达不到这个平均数的多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而在法定假日里,用人单位以“值班”为由侵占劳动者休假权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从以往媒体或专业机构所做的调查来看,上述侵权的现象在企业中较为多见,管理制度相对规范的外企执行情况较好,而经营压力较大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最为严重。
  于是,休假问题不仅关乎法定权利能否履行,更关系到劳动者对社会公平的感受。职场社交平台领英所做的《2015年中国职场新常态》调查报告就显示,20.8%的80后、90后劳动者,更在乎是否加班而非薪酬,不愿以牺牲个人健康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利益。因此,尽管市场经济已深入人心,创业创新成为国家战略,但相当多的年轻人仍在努力成为能够“正常上下班”的公务员。这或许也就可以解释,为何一些地方针对党政机关的“强制带薪休假”遭到了不少网友的吐槽。
  考虑到有可能引发的社会影响,如何推行弹性作息,如何给“有条件”把握好尺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实际上,弹性作息在欧美一些国家超过40%的大公司早已采用,中国一些大城市的部分用人单位也给了员工分批次上下班的选择权。实行弹性作息,一来要求对个体工作进行精确考核,时间有弹性但工作量是没有弹性的,弹性是个人加班加点“挤”出来的;二来要保证与其他岗位顺利对接,也就是说不因为个人弹性休假耽误别人的事。
  这也就意味着,简简单单的“有条件”,对用人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用人安排提出的要求非常高,而且也未必适合所有的岗位。像一些政府部门的窗口单位,就不能以弹性作息为由缩短服务时间,给群众办事造成阻碍。而同样值得担忧的是,一些并不具备多少实际职能的清闲岗位,比如那些被纪委通报或媒体报道的“上班打牌玩游戏、在编不在岗”的“重灾区”,很有可能成为弹性作息的最大受益者,甚至以此掩盖人浮于事的现实。要知道,越是存在人浮于事的单位,越容易满足增加假期的条件。
  所以说,鼓励弹性休假是好事,但关键是要把好事办好,不仅要考虑经济因素,还得重视有可能引发的社会反应。以“大周末”促进旅游消费,不能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更不能以挫伤公众对社会公平的信心为代价。相比之下,如何给那些没条件给员工多放假的用人单位创造“条件”,此时显得更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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