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通报13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要求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015年08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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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1日讯(记者 樊伟宏) 为严明纪律,传导压力,形成震慑,近日,市纪委查处并通报了巡查监督、端午期间明察暗访发现的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翟乃利违规占用公车并私驾私用问题。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翟乃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公路管理局省道325线淄川收费站副站长吕勤远端午节期间违规私驾私用公车问题。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吕勤远党内警告处分,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处分手续。另外,市纪委还通报了一个市直部门3名领导干部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7个市直部门单位8名驾驶员公车私用问题。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督管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严禁私家车费用公款报销,严禁将公务用车随意借进、借出,严禁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等换车、借车或摊派款项购车,严禁接受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的车辆。对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回头看”,集中一个月时间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开展自查自纠,清理规范,整改到位;凡属确应配备的严格程序标准,依纪依规配备使用,从源头上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开展明察暗访,对于顶风违纪、拒不执行规定要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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