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清洁利用违规市民发现可举报
2015年08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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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8日讯(记者 樊伟宏) 近日,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领导小组就严格控制煤炭质量、推广洁净型煤、减少空气异味发布通告。
  通告要求,没有配套高效脱硫、除尘设施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禁止燃用全硫含量超过0.6%、灰份超过15%的煤炭。洗选加工企业禁止购进全硫含量高于3%、灰分高于30%,热值低于5000大卡的煤炭。各企业、单位坚决按照清洁煤炭标准要求购进优质原煤,并对每批次购进煤炭进行质量检测,上报备案。
  积极推广洁净型煤替代散煤。各型煤加工企业应按照要求购进优质无烟煤作为原料,使用无毒无害添加剂,确保生产优质洁净型煤。
  市区两级煤炭清洁利用监管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涉及煤炭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严格处罚,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同时,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举报煤炭清洁利用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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