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缺失易造成讨薪困局
2015年08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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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说法 
  “此类集体讨薪的案件每年都有发生,但是成功的并不多,拿张店来说,近两年来也就有3、4起成功返还。”韩增福分析说,造成此类案件执行难的症结有两点,一是企业没有可用于返还工资的资产,二是部分企业负责人在拖欠大量工资后,便逃之夭夭,法院联系不上。
  如何解决症结呢?案件在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执行庭往往首先调查企业的隐形资产,“比如此前相隔6、7年才最终执行成功的案件中,我们就是通过当事人获知,被执行人新开发了一片林地。”韩增福说,法院在进行案件执行时,还要熟悉国家最新的补贴政策。其次则要多与被执行人接触,尽量保证被执行人不会逃逸。
  如何规避讨薪困局也是法院工作一直在探讨的问题,“现在法律对案件执行的细节没有做规定,工人上岗时,往往存在劳动合同缺失,工资保证金未缴纳的情况。其中尤其是以小型企业最为典型,成为工资讨不回来的重要原因。”韩增福建议广大务工人员,入职时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明确的劳资关系。只有这样,讨薪在进入法律程序时,法院执行才会有章可循,有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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