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 周国芳) 济南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午间留校学生管理工作提高学校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针对家长们关注的“小饭桌”问题做出规定。对于没有食堂,但有留校学生就餐需求的学校,可选择校外配餐服务。
学校要加强监督协调,由家委会组成考察小组(至少10人以上),通过公开招标、考察等方式选择具备合法配餐资质且信誉较好的校外配餐企业进行配餐。招标的相关环节要在校园网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个别区域因教育配建设施滞后,导致不少学生未能就近入学。对此,《意见》规定,协调入学区域应制定合理的生源分流办法,尽可能将学生就近安排到招生地段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方便家长接送学生,为中小学生午间返家提供便利条件。
未能在就近区域入学的学生,《意见》指出,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各学校要做好学生午间分类统计工作。同时,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在留有必要的自由放松时间外,合理安排留校学生的午间时间和地点。
济南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充分考虑留校学生及家长需求的多样性,采取多种形式为不能返家就餐的留校学生在校就餐提供方便,并妥善安排好学生就餐时间、地点及就餐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方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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