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 董惠)16日,记者了解到,为发挥金融支撑作用,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寿光设立3000万元金融业改革发展基金,用于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
在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对金融机构自主开发和争取的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PPN等融资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按融资额的1‰给予补助。
鼓励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对新引进银行机构给予100万元补助,3年内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的财政性资金存款支持。对开办贷款公司的银行、保险机构,按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额的5‰给予补助。
积极引进基金、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组织。引导规模以上企业成立股权投资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按不高于20%的比例投资入股。对新设立的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及获得银监会、证监会等批复的互联网金融公司给予100万元补助。
鼓励企业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按照实际发生中介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在境内资本市场首次发行上市的企业、在“新三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兴产业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补助,对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和其他场外市场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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