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 刘振) 16日,德州发布了10月份市控河流水质达标情况通报,10月份,德州市控重点河流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39.8mg/L,氨氮平均浓度为0.86mg/L。20个断面中,有11个水质达到或优于五类标准,占55%;有9个水质劣于五类,占45%。全市10个县市区中有6个县市区存在劣五类水质断面,其中乐陵市三个,庆云县两个,陵城区、禹城市、齐河县和平原县各一个。
据了解,尚未消除类五类水体的断面及责任县市区被全部公布,乐陵市德惠新河纪王桥、马颊河南杜桥、漳卫新河大徐桥等三个断面均COD超标,庆云县德惠新河205国道桥、漳卫新河齐周务桥等两个断面均COD超标,陵城区马颊河张刁桥断面COD超标,禹城市徒骇河田口桥断面COD超标,齐河徒骇河夏口桥断面氨氮超标,平原县马减竖河张庄桥断面COD超标。
记者了解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其中五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如果水质指标当中有一项达不到五类,那么整体水质就要被判为劣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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