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七中的学生在操场上跳少数民族传统舞蹈竹竿舞(资料片)。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记者 于雪莲
规范办学行为达标是对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底线要求,也是新形势下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点问题所在。16日,市教育局发布《淄博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规定公示(修订稿)》(以下简称《规定》)。市教育局基教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从课程设置、作息时间、作业管理、考试管理等方面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引导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严格按课程表上课 不得随意调课缺课
在作息时间方面,《规定》要求,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
初中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8小时,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寄宿制学校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7:00,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
高中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8小时,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00,上课时间不早于7:30。寄宿制学校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2:00。
同时,《规定》提出,保障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缺课。
高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2小时
《规定》要求,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和难度。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高中布置作业要涵盖所有学习领域且总量不超过2小时。
书面家庭作业应分必做和选做,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基本完成,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禁止利用练习册和各种复习资料不加选择直接布置作业;禁止布置机械重复、照抄照搬的作业或惩罚式作业。作业批改要及时、准确,书面作业要全批全改。禁止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对此,孩子正读小学五年级的孙先生表示,孩子有时中午都带着作业回家做,希望相关规定能尽快落到实处。
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
据市教育局基教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违规办学之所以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疾,是因为部分学校单纯追求升学率,以学生成绩评价学生和老师。
一、二年级每学期可进行一次语文、数学学科期末考试,三年级以上每学期可进行一次语文、数学、外语学科期末考试,其他学科以考查为主,不进行期末考试。小学考试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和鼓励性评语的评价办法。
初中除学业考试外,学校每学期可自行组织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任科教师平时可根据学科单元(模块)学习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检测、自测;高中在每个模块学习结束后可自行组织一次模块考试,进行学分认定。对不及格的学生,要在适当时间安排补考。除学业水平考试外,学校可组织学生参加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第一学年末统一组织的一次模块考试和在第三学年第二学期统一组织的一次高考模拟考试。同时《规定》特别强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可单独反馈给学生。不得按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不得作为评价、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