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投身公益担当服务职责
2015年12月0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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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6岁的中学生张某,因涉嫌故意重伤害被依法提起公诉。贾峻峰初步了解案情后,得知了被告人家庭困难的信息,便通过法律援助减免了代理费用。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他发现许多青少年误入歧途是因为成长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健康心理,而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则起着殊为关键的作用,于是,贾峻峰律师还经常牺牲休息时间,组成律师团队深入社区,以众多触动心灵的实际案例对家长们展开宣传引导工作。这一切,都收到了良好的反馈,对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另外,他主动与各地中小学取得联系,当起了义务法制宣传员,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普及,并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居高不下的犯罪类型,结合经办的一些典型案例,对青少年予以教育预防,累计做专题讲座不下百场。
与此同时,贾峻峰律师还认真学习了立法的相关规定,总结归纳了兄弟省份在未成年人保护立法方面的工作,对其中的亮点予以归纳,对其中的疏漏予以总结,为参与起草《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大量建设性意见被省人大采纳。
贾峻峰坚信律师既是国家法律的实践者,也是国家法律的宣传者,他一贯坚持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以及生活中普及和宣传法律知识,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2004年至今受山东房地产网、济南房地产网邀请主持购房法律顾问栏目,免费为购房者提供法律咨询上万次。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贾峻峰的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受到了社会、当事人和律师同仁的认可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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