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上宣传法律知识
2015年1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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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市、区两级在市文化中心广场举行“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效、共享发展”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市委副书记王继东、副市长宋卫宁、市政协副主席田明宝对广场宣传活动进行了巡视。
  王继东强调,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和守法观念。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阵地,健全普法教育体系,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法治、平安、和谐烟台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活动现场,烟台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开展法治宣讲、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及法律知识,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法律服务。
    本报记者 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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