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开办小作坊专门制作假包装
专做知名品牌外包装箱盒
2015年1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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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6日讯(记者 赵松刚)6日,记者从高新经侦大队获悉,高新区刘某和叶某从2014年以来,在一小作坊中私自印制具有厦门一公司知名商标标识的包装箱盒。今年10月份,刘某和叶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抓,缴获侵权包装箱盒9000余个。 
  今年8月23日,高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群众举报,在高新区清池街办潍安路附近的一作坊内,有人在生产一家知名品牌产品的外包装标识,但是并没有这家公司的授权,可能涉嫌制假售假。 
  接到举报后,高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该作坊进行摸排和取证。民警在摸排中发现,这家作坊中有两名负责人,所生产的外包装标识为厦门一家公司的产品标识。 
  经证实,厦门这家公司并没有授权该作坊进行生产。另外,该生产作坊的内部坏境也非常简陋,生产的外包装标识也与正品有差距,两者有比较明显的区别。  经过一个月摸排,高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最终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叶某等人私自生产假冒知名品牌外包装标示箱盒的犯罪事实。从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叶某在没有厦门某知名公司的授权委托的情况下,私自在公司印制具有厦门公司知名商标标识的包装箱盒,非法获利30余万元,严重损害了厦门公司的权益。 
  今年10月份,经过1个多月的精心经营与缜密侦查,高新经侦大队成功侦破潍坊某公司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叶某以及相关涉案人员共计5人,缴获侵权包装箱盒9000余个,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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