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改建 一养殖场被拆
2015年1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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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2月6日讯(记者 李泳君) 位于高新区一养殖场在翻建房屋时,没有取得合理的手续。12月4日,当地政府联合城管依法予以拆除。
  早在11月27日,枣庄市高新区兴城街道办事处就给当时住户下发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公告。公告显示,经枣庄市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兴城街道办事处立案调查,其中位于长白山西侧,蟠龙河绿道南侧的一处养殖场,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合法建房手续,擅自进行房屋建设,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
  “我们下发通知的时候,就要求违法建筑物当事人和居住使用该违法建筑的人员,需在公告之日起3日内搬离、腾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及附属物。”4日,枣庄市高新区兴城街道办事处的相关执法人员向记者透露说,如果当事人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搬离拆除,那么街道办事处将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予以拆除。
  “三天时间之后,当事人也没有依法搬离,我们只能依法办事。”兴城街道办事处的相关工作人员说。记者注意到,该处养殖场养殖有猪、羊等牲口,其房屋刚翻新不久。执法时,猪等尚未搬离,执法机关用车辆予以转移。4日上午十点多,开始依法予以拆除,历时一个多小时,执法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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