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十项改革试点计划披露,市场化薪酬聘职业经理人
20家国企今年试点员工持股
2016年0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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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人社部25日联合召开发布会对外披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2016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抓好“九项重点任务”。
  这十项改革试点包括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
  九项重点任务则包括:一是尽快完善“1+N”文件体系,基本完成国企改革顶层设计;二是深入推进“十项改革试点”,在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上尽快形成突破;三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四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对中央企业实行分类考核、分类监管;五是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在中央企业集团和子公司两个层面大力推行公司制;六是推进董事会建设,使绝大多数的中央企业建立起规范董事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七是推动中央企业重组调整,压缩管理层级和法人层级,优化国有企业结构布局;八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九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在改革中同步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将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的单位中,优先选择2至3户主业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试点,同时鼓励中央企业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二、三级公司开展试点。对职业经理人,主要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市场化薪酬,聘任关系终止后,一并解除劳动合同,自然回到人才市场,体现“市场化来、市场化去”的原则。
  此外,今年计划在中央企业层面选择10户子企业,指导各省市分别选择10户企业开展试点。中央一级企业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持股员工应是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相关文件印发后,将正式启动首批试点。试点将从企业类型、出资入股方式、定价机制、动态调整机制、股权管理方式、持股方式等不同角度探索员工持股的有效模式。  据新华社
国企领导人用人 实行“三轨制”
  未来,在国企工作,有的人将能拿到市场化的高薪,但与之对应,也将承担“干得不好就走人”的风险。
  根据试点计划,国企领导人员用人将采取“三轨制”:组织任命的企业负责人、市场化选聘的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对于组织任命的企业负责人实行严格薪酬限制,市场化选聘的经营管理者实现上限调控,而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将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而高薪对应高风险。
  备受关注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将在此番试点中实现突破。在关键岗位工作且干得好的员工有望持股,分享企业发展红利。国资委有关人士明确表示,将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持股员工应符合: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不过,有关方面对试点范围进行严格规定:中央一级企业、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暂不参与本次试点。试点计划并明确,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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