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231瓶指甲油过车站安检被查
2016年02月2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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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2月25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王荣娇) 威海市民肖女士从事美甲生意,购进一批指甲油后发现不合心意,欲前往临沂退货。23日晚,肖女士携带231瓶指甲油准备乘坐列车,过安检时被查获。
23日19时许,一名女子拎着一个大型的黑色塑料袋来到威海火车站进站口,将行李放上安检仪接受安检。通过显示屏,威海站派出所民警和安检员发现了异常,将该名女子拦下来进行检查。打开塑料袋,民警发现里面装有数十个纸盒子,每个纸盒里装有不同颜色的指甲油。经清点,有231瓶指甲油,共计3465毫升。“根据最新旅客乘车禁带物品名录,携带指甲油的容量不可超过20毫升”,当民警告诉这名女子时,她一脸茫然,称并不清楚新“禁带目录”里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
经查,该名女子是威海人,从事美甲生意,一个多月前,她从临沂快递了一批指甲油,到货后发现指甲油不合心意,便协商退货。事发当天,她携带231瓶指甲油来到威海站,准备乘坐列车前往临沂退货。经民警批评教育后,肖女士已让家人前来将231瓶指甲油带回处理。
民警介绍,指甲油含有丙酮和乙酸乙酯溶剂,挥发性很强,易燃易爆,属于严格限带的物品。2016年1月10日,新修订的《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正式实行,进站安检变得更加严格。“新规”是在过去老目录的基础上,新增了部分过去未明文规定禁止携带,但又对铁路运输和旅客人身安全构成危险的物品。此外,对于限量携带物品也进行了调整,如: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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