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长清查处酒驾39起
一人醉驾被拘留10日
2016年0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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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清交警春节期间严查酒驾。(交警供图)
     本报2月25日讯(记者 张帅) 日前,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针对春节期间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多发的特点,长清交警大队按照“双七”行动部署,从节前覆盖到节后,连续开展集中整治,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长清市民节日期间出行安全。据统计,从2月13日至25日(正月初六至十八),长清交警共查处39起酒驾,1起醉驾,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罚。 
  2月14日下午,张夏交警中队在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耿某磊(男,山东潍坊人,酒精呼吸测试值为24.4mg/100ml)、李某昌(男,长清区人,酒精呼吸测试值55.6mg/100ml)两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分别给予两人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2月16日下午,大学路交警中队查获刘某月(男,长清区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刘某月的酒精呼吸测试值为23.5mg/100ml,民警依法给予其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2月16日下午,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长西路设点执勤时,查获范某芹(男)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涉嫌酒后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经检测,范某芹的酒精呼吸测试值为158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即将其送至医院接受抽血检查。当日,经长清公安分局批准,范某芹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2月19日,血检报告显示范某芹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8mg/100ml,属醉酒状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月19日下午,万德交警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驾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薛某锋(男,万德镇人)涉嫌酒后驾驶小型机动车,其酒精呼吸测试值为76.6mg/100ml。民警依法给予其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驾驶证降级,罚款1000元的处罚。 
  据悉,为遏制因酒后驾驶引发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长清交警大队已将查处酒驾工作纳入日常勤务管理,作为民警日常执勤执法的重要工作,实现查处酒驾工作常态化,持续加大对酒后、醉酒驾驶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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