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的木门到货咋变了生产厂家”
商家退还定金,并赔偿1000元
2016年0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2月25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张文静) 近日,市民张女士为装修房子订购了数套木门,等送货上门后,却发现商品的厂家变了,质量也与之前选购时相差很大。
  “给孩子装修房子,东西都是选的质量好的。”张女士说,当时在章丘某装饰材料市场挑了半天,最终花费5000多元从其中一家木门经营部订购了6套,说是重庆一厂家生产的木门。但货送到后,张女士及家人却发现,门无缘无故变成了河北某厂家的,而且做工很粗糙,和当时看的样品质量相差很大。
  张女士表示,从该木门经营部订购木门时,她曾专门询问了商家是哪儿生产的,商家承诺是重庆某厂家的产品,并保证质量。随后,张女士当场交纳了1500元的定金,与商家约定45天交货,但45天过去了,门却迟迟没有到货。
  之后商家以种种原因拖延交货日期,直到两个多月后,门才送到张女士家中。在仔细查看时,张女士却又发现门包装上标注的是河北某商家生产,且做工、质量都很差。
  张女士觉得商家欺骗了自己,要求商家双倍退还定金,但商家称,自己店内同时代理重庆和河北两个厂家的木门,当时张女士只选定了木门的价位和样式,并未明确指定哪个厂家生产的木门。因此,商家只同意为张女士退货,并退还定金,但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最终,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商家将1500元定金退还给张女士,并额外赔偿张女士1000元。
  据了解,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消费者如果留存有相应的证据,则很容易维护自身权益。”章丘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市面上各品牌的木门五花八门,有些小商家会代理一个较知名品牌,但在实际店面里掺杂一些杂牌子,销售时,若不被消费者发现,有些杂牌就会以大品牌的售价销售。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木门时,最好签订正规的产品订购合同,将所购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交货期等落实到书面上,以便出现纠纷时方便维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