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全省水环境质量通报公布,聊城存在一劣V类水体
省环保厅将对聊城开展现场督办
2016年0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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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2月25日讯(记者 李军) 近日,省环保厅公布2016年1月全省水环境质量通报,聊城等14市COD浓度同比下降,聊城等10市氨氮浓度同比下降。17市中,有6个市存在劣V类水体,其中聊城1个。  2016年1月,全省17市中,泰安、滨州、日照、青岛、东营、威海、德州、聊城、济宁、淄博、枣庄、潍坊、烟台14市COD浓度同比下降,其余3市同比上升,上升幅度最高的是济南市,为47.9%;聊城、德州、滨州、青岛、东营、淄博、威海、日照、济宁、泰安等10市氨氮浓度同比下降,其余7市同比上升。  
  2016年1月,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全省参与评价的100个断面中,除断流和河道整治的13个断面外,有80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V类标准,占总数的80.0%;有7个断面水质劣于V类,占总数的7.0%,比去年同期减少14个,比上月增加6个。17市中,有6个市存在劣V类水体,其中东营2个,济南、潍坊、聊城、滨州、菏泽各1个。 
  对此,省环保厅高度重视,近期将对济南、东营、聊城等污水直排或溢流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市开展现场督察督办,并将调查结果向各市进行反馈,督促地市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厂(站)及管网建设进度,尽快消除污水直排对断面水质产生的不利影响,对部分超标情况较为突出的断面实施重点督查,根据调查结果视情采取限批、约谈等后续措施;同时尽快召开全省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巩固提升消除劣五类水体工作成果的年度任务目标,并制定逐年加严的达标边缘断面水质控制标准,确保2017年底省控河流稳定消除劣五类水体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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