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未领证女儿上学成难题
2016年0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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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2月25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赫霄 邹东亮) 近日,东阿县某村民姚某来到公证处称其与前妻离婚后便与张某同居多年,并育有一女,因种种原因,两人始终未能领取结婚证,现女儿上学成难题。 
  姚某却被告知要先领取结婚证后才能给女儿落户,当姚某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前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工作人员又因姚某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与离婚证上的出生日期不符而要求其办理相关公证。 
  了解情况后,当公证员问及姚某为什么离婚证上仅有姓名和出生日期,而没有身份证号码,同一个人为什么会有两个不同的出生日期时,姚某回答说当时办理离婚证时没有带身份证,所以没有身份证号码。后来老家在统一报户口时,父母在老家给自己办理的户口,并且上报了一个错误的出生日期,所以导致了姚某有两个不同的出生日期。当被问到是否还有第一代身份证时,姚某说其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便将第一代身份证上交,现在已经没有了。姚某一再向公证员表示:我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和张某早已是实际的夫妻,也是真心想与张某领取结婚证,更不想因此而耽误孩子上学的大事,希望公证员帮忙想办法。 
  公证员受理此项公证后,经过对姚某离婚证颁发机关进行核实,辨别了离婚证真伪,接着协助姚某调取户籍原始登记,取得其生活居住地村委会、村民证明,经过几天调查核实后,公证员为姚某出具公证书。当姚某拿到公证书后高兴地说:“东阿县公证处解决了我的困难,女儿落户终于有望了,谢谢你们。” 
  几天后,公证员通过回访了解到,姚某已凭借公证书顺利和张某领取结婚证,孩子也顺利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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