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场签订《2016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本报记者 邓兴宇 摄
本报菏泽2月25日讯(记者 邓兴宇) 25日,菏泽市消防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2015年全市消防工作情况,部署了2016年消防工作意见建议,菏泽市副市长单立新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部门签订了《2016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据了解,2015年,菏泽市共接处警2494起,其中火灾1878起,抢险救援530起,社会救助86起,抢救被困人员469人,抢救财产价值1.4亿元,菏泽市被省政府表彰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优秀单位,全市连续7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目前,市应急抢险救援大队、支队公寓房,鄄城第二消防站已开工建设,郓城、单县第二消防站即将投入执勤。曹县、巨野、成武第二消防站,东明第三消防站已完成前期工作,年内,省政府规定的18个国家级重点镇、50%的普通建制镇基本完成消防队站建设任务,初步形成了“全面覆盖、高效联动、立体防控”的队站建设格局。
会议明确了2016年消防工作意见建议,要进一步深化消防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实化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逐级建立完善政府和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各地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执行“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各地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等。
“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消防工作永远在路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单立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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