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0.6%的附加税还交吗?
2016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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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房地产交易大厅内,市民正在办手续。(资料片)  本报记者 喻雯 摄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指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此,正准备换房的市民袁先生说,“5改2”之后,营业税的征收政策也是以2年为界限。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营改增”之后会有变化吗?
  袁先生注意到一个问题,5.6%的营业税会标明一个“含附加”。“我的交税单上也明确了营业税交的是5%,也就是说0.6%是附加税。”袁先生说,此次财政部的文件中,没有明确说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除了要交5%的增值税外,0.6%的附加税还要不要交?
  济南链家的交易中心总监张海豹说,袁先生提的问题很有普遍性,现在很多购房者对现在所交纳的营业税理解是有偏差的,5.6%的税率并不完全是营业税,目前房屋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随同营业税一并征免。“增值税征收,对附加税是否一并征免,还没明确。”张海豹说,如果附加税不再征收,那么“营改增”之后,购房者可以少交0.6%的税款;但是如果也要一并征收附加税,那么,“营改增”对于购房者来说,影响可能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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