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地被“霸占”该出手时咱得出手
2016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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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征
 
  笔者在3月24日晚报“今日济南”C06版上读到两则新闻——《小区健身场地被小吃摊“霸占”》《兴福寺街心公园变成停车场》,这两则新闻有相似之处:都是市民用来休闲健身的地方被侵占做了别的用途,市民休闲健身的权利遭受侵害,因而受到市民普遍反对,也说明这种情况确实有些普遍。
  据阳光新路水泥厂宿舍的居民反映,小区健身场是小区唯一的健身活动的地方,被小吃摊侵占之后,人们没了活动场所。而兴福寺街心公园,是公益性的免费对市民和游客开放的休闲之地,被车辆侵占之后,影响了市民进公园休闲。
  健身场地也好,街心公园也罢,都是在高楼林立的环境中硬挤出来供市民工作之后修身养性、怡情健体的地方,这样的地方来之不易,这种场地不仅满足市民的休息权,也是城市宜居文明的标志之一,所以并非可有可无。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强以及城市人口规模的不断壮大,城市空间日益紧张,“寸土寸金”早已成为现实,但这不能成为随意侵占市民休闲健身之地的理由,不管“理由”多么“充分”,也不管侵占者有多少难以言说的“委屈”。
  小区健身场是健身之地,街心公园是休闲之所,没有任何理由被侵占。而要防止这些地方被侵占,一方面要提高保护市民休闲健身之所的意识,让侵占者设身处地地为市民着想,自动撤出侵占的地方;广大市民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对于侵权行为要勇于举报,维护自己的权益,咱该出手时就得出手。另一方面,这些年,市民休闲健身场所屡被侵占,这是否从一个侧面暴露了城市管理在监管方面存在不足?从这个角度讲,城市监管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随时发现问题,不能坐等市民举报、媒体发声才去实施监管责任,更不能出现侵占行为已经发生很久,而监管部门尚未发觉的滑稽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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