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月起部分调整
2016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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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4日讯(通讯员 刘勇 记者 张帅) 记者从长清区人社局获悉,为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降低参保人个人负担,自4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将进行调整。 
  在普通门诊统筹金支付比例方面,参保人在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金支付比例由35%提高到40%;在二级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金支付比例由55%提高到60%;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金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70%;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省三级医疗机构的,统筹金支付比例由30%提高到40%。
  在普通门诊统筹费用支付方面,将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药品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将颅脑CT等诊疗项目以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诊疗项目共72项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在乙类目录药品个人自付比例方面,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药品中30%的自付比例,下调为20%。(《普通门诊统筹新增诊疗项目表》具体内容请参看qlcq121微信公众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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