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16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姓名:叶士义,注册号:370113600193590,其副本于2016年3月20日丢失,声明作废。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长清分局于2012年10月15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孔祥和,370123198103295711A0)正本丢失,特此声明。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清分局于2014年4月15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孔祥和)正本丢失,声明作废。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