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2家个体获创业补贴86.3万元
创业帮扶政策助推个体小微企业
2016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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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4日讯(记者 王帅) 近日,记者获悉,章丘市人社局开展以“创业帮扶进万家,政策助推惠民生”为主题的创业政策宣传活动,此次宣传的创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内容。
  据了解,个体工商户与小微企业均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其中,个体工商户的补贴标准为,2013年5月1日—2014年6月30日期间工商注册的,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元;2014年7月1日后工商注册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为3000元。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每人500元。
  小微企业的补贴标准为,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2000元/人。
  据介绍,个体工商户的申请条件为,申请者在章丘市行政区域内于2013年5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以创办个体工商户社保开户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失业人员和本市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含创业者本人)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可按照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申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小微企业申请者需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为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领取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参保的除外)。上述成功创业者招用失业人员和本市生源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岗位开发补贴。
  据介绍,去年以来,章丘市人社部门共为592家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86.3万元;为9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审核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岗位开发补贴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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