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
劳动关系基层调解委员会达44家
2016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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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4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孟岳 刘峰) 近日,记者从章丘市人社局获悉,目前章丘市共建立劳动关系基层调解委员会44家,基层调解中心20家,基层调解组织在处理劳资纠纷方面发挥出相应的优势。
  “这样,你们坐下来,大家和和气气,相互理解、相互体谅,先协商一下,好吗?如果有什么疑问,可以随时向我咨询。”章丘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李莉告诉记者,每次遇到前来仲裁劳资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她都会客客气气地让双方分别说出自己的想法、要求。
  据了解,章丘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劳动仲裁工作中,以“以调为先,以调为主,调裁结合”为原则,坚持调解为先,规范劳动仲裁调解行为,提高劳动仲裁调解能力,扎扎实实地推行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案前、案中、案后的全程调解,积极化解矛盾,大大缩短了案件的处理时间,提高了案件的处理效率。2015年,章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通过互谅协商方法,调解(撤诉)结案358件,占结案案件55.38%。
  目前,章丘市共建立基层调解委员会44家,基层调解中心20家,通过注重基层调解员的素质培训,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人社部门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处理劳资纠纷方面的优势,以柔性化和谐调解方式,提高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能力,努力筑牢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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