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3日讯(记者 张琪 通讯员 张景伟) 今天,市中院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全市法院惩治毒品犯罪情况,并向社会公布1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据统计,2015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540件677人,审结犯罪案件数和判处罪犯人数分别是2014年的3.88倍和3.05倍。犯罪类型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审结的这三类犯罪案件数分别占全市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53.7%、40.74%、5.56%。刑罚适用方面,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共对359名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37人,重刑率38.16%,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28.29个百分点。今年1-5月份,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28件189人,同比分别增加36.17%、43.18%。
从近几年的审判情况来看,烟台市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收案数量增幅显著。2013年,全市法院一审毒品犯罪案件收案数为92件,2014年148件,2015年,该数上升至581件,收案数呈翻倍增长趋势。
案发地域分布广泛。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法院均依法审理过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案发区域分布广泛。个别案件系共同犯罪,呈组织化趋势。毒品运输方式呈现出通过伪装,以快递方式发送的新特点。
毒品犯罪数量成倍增长。中院受理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涉案毒品数量达到数千克,个别案件超过万克,鞠培中等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涉案毒品数量高达七万余克。
犯罪人员结构更加复杂。2015年,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生效判决罪犯中,城市无业人员和农民占有较高比例,分别为54.38%、30.3%。青少年、女性参与毒品犯罪的人数不断增加,参与人员身份有不断扩大趋势。
导致毒品犯罪高发、多发的原因很多,从犯罪分子从事毒品犯罪的角度分析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追求不法高额经济利益;二是有的犯罪分子本人吸毒,以贩养吸;三是有的犯罪分子为寻求刺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中,追求不法高额经济利益是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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