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卖毒品,儿子联系“客户”
青岛市南法院集中公开宣判9起毒品犯罪案件
2016年06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6月23日讯(记者 宋祖锋) 母亲贩卖冰毒,竟让儿子出面找下家,23日,被告人于某、尹某因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当天,青岛市南法院对8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
  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6月23日上午,青岛市南法院在普东刑事法庭对8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9名被告人以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54岁的被告人于某、25岁的尹某系母子,今年1月,由儿子尹某联系“客户”,于某先后两次共将3.5克冰毒卖给王某,获利1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在共同贩卖毒品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且因犯容留他人吸毒获刑的前科,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尹某系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可从轻处罚。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决母亲于某有期徒刑两年、儿子尹某有期徒刑一年。
  “这8起毒品贩毒案件中贩卖毒品数量都比较少,但绝大多数被告人还吸食过毒品。”青岛市南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邓鹏介绍,今年上半年,青岛市南法院共审结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品犯罪案件44件,45人因此获刑。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