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可管,没明确责任都难管
对于野蛮装修,多存在下停工通知拒不执行的情况
2016年08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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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翔天地小区一栋小高层上的装修现场被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工。 居民供图
     前些年,黄宏在小品《装修》中饰演的“黄大锤”形象深入人心。在省城及国内、省内其他城市小区,类似的“装修先砸墙”等野蛮装修行为并不鲜见。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诸多管理条例都对“野蛮装修”进行了禁止,但在实际监管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本报记者 孟燕
实习生 姜珊

不少市民认为
装修是“私事”

  像富翔天地小区这样的“野蛮装修”在省城并不鲜见。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市民认为房屋装修是自己的“私事”,关起门来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其实,《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都对“野蛮装修”进行了禁止,但在实际监管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今年2月份,江西萍乡市安源区新学前巷27号一栋6层房屋的4到6层发生部分坍塌,共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该栋房屋405室业主装修时不当施工引发连续坍塌。
  “这样的案例确实触目惊心,但是,邻居装修把门一关,谁也没办法,就算是砸了承重墙,我们也不知道。”3日,家住山师东路的周先生表示,由于他所在的小区是学区房,最近半年来,周边各户都在装修,至于房屋内部有没有改动主体结构,他也不得而知。
有些老楼没物业
装修更是没人管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按照规定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业主拒不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按照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物权法》第七十一条也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有些老楼连物业都没有,想怎么装就怎么装。装修工人都是路边找的,只要挣钱,业主让怎么改就怎么改。”周先生强调,虽然原则上装修前需要报物业登记,但是对于没有物业管理或者物业管理服务不标准的小区,这一条形同虚设。“只有业主打电话举报投诉了甚至出了纠纷事故,物业才会去看看。”
  3日,省城一家物业公司经理告诉记者,因装修引起的邻里矛盾并不少见,但物业只能以协调沟通为主。“像野蛮装修,虽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可以禁止,但我们无法鉴定,也没有强制执法权,只能向居委会、办事处或者城管部门报告。”
  另外,《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在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中,禁止未经原设计企业同意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企业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者明显加大荷载。
认定“野蛮装修”
需要相关部门鉴定

  “对于野蛮装修,我们城管局可以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但是如何认定野蛮装修,有没有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这需要房管局或者建委等部门来鉴定。”3日,历城区城管执法局一位工作人员强调,如果经相关部门认定确实不合规,还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该工作人员坦言,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后,仍存在相关责任人拒不执行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虽然对于野蛮装修,表面上,建委、房管、城管等部门和物业都可以监管,但由于没明确监管责任,实际上只要不投诉举报,谁都不会去管。同时,现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针对家庭装修的立法几乎处于缺失状态,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只是原则性规范,各地亟须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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