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发文,为方便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设“硬杠杠”
学校残疾生超5人,须设资源教室
2016年08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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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日讯(记者 樊舒瑜) 为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近日,市教育局下发《淄博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16年8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8月25日。
  据了解,随班就读对象是指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包括脑瘫、孤独症及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对象一般为各类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当与普通儿童少年一样就近入学,实行全纳教育。
  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普通学校依法接收残疾学生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随班就读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少年相同,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
  另外,办法规定,随班就读人数在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必须按规定建立资源教室,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训练条件。每个资源教室至少要设专职教师1名。
  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要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专业化教育训练的个别化教育计划,保证每个学生每天不少于1-2个课时的个别训练。

资源教室专为特殊教育而设
  资源教室是在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的集课程、教材、专业图书以及学具、教具、康复器材和辅助技术于一体的专用教室。资源教室具有为有特殊教育需求儿童提供咨询、个案管理、教育心理诊断、个别化教育计划、教学支持、学习辅导、补救教学、康复训练和教育效果评估等多种功能。
  资源教室可以满足具有显著个别差异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为他们在普通学校接受平等的教育提供最适合的环境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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