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教育资源,均衡城乡教育,教学资源及师资力量的问题,枣庄各区(市)在招贤纳士方面没少下功夫。根据本报2014年12月份的报道,峄城区为解决农村教师问题,面向全国招聘50名农村小学教师,不在和以往一样,只局限于峄城区户籍人员。
另外,在本报2015年4月26日的《到2020年,滕州将有2000余名城区教师农村支教》一文中,滕州市推出教师交流支教工作。在2013年,滕州市组织了291名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每年一轮,据此到2020年将有2000余名城区教师参加支教活动,40周岁以下的年轻教师将全部支教一遍。自此,农村支教,从“短期”变“常态”。
为了鼓励城区教师愿意到条件相对较差的农村支教,教育局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在制定的政策中规定:把交流支教工作与教师职评挂起钩来,规定中小学教师评审和竞聘高级教师岗位,应有近5年内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1年以上教学经历,在城镇同一学校任教8年以上的教师,一般应至少安排其参加1次支教活动;在考核评价上对交流支教教师予以倾斜,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教师,由教育局颁发支教证书,作为评先树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在生活上对支教教师关心照顾,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城区学校支教人员在支教期间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交通补助,由支教人员编制所在单位列支发放。
本报记者 韩微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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