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下调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计取比例
以此维护建筑企业职工利益
2016年08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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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4日讯(记者 段婷婷 通讯员 徐明翔 邹立伟)24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通知,调整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计取比例,由原来的2.6%下调至1.3%,以此维护建筑企业职工利益。
  据介绍,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建安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用于建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专项资金,关系到建筑企业及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 
  《通知》提出,自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新开工工程的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计取比例由2.6%下调为1.3%。同时,对投资额超过1亿元、工期超过1年的单项工程,可采取签定缓交合同分期缴纳,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的首次缴纳额不得少于应缴总额的50%,余额在工程竣工备案前全部缴清。此举,将进一步有效维护建筑企业职工利益,减轻建设单位前期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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