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日讯(记者 杜晓丹 柳斌 通讯员 王国良 张洁) 9月1日0时起,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正式接管全市高速公路交通管辖权。交接当晚,四个大队全警动员,当天全市高速公路现场处罚450余起,非现场抓拍达600余起,查处机动车违规占用应急车道8起。
原蓬莱、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的高速公路由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龙口大队管辖,原招远、莱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的高速公路由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莱州大队管辖,原栖霞、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的沈海高速公路由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栖霞大队管辖,原海阳、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的烟海高速、威青高速由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海阳大队管辖。
全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上收后,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依然负有相应职责高速支队和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将按照责任分工,共同担负起相应的职责。
9月1日0时之后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由高速交警支队所属的高速交警大队负责受理承办。
高速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或者在道路上违法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高速交警支队相关直属大队按照管辖路段分工,以大队驻地县级公安机关名义办理,由大队驻地县级公安机关协同侦查。
9月1日接管当天,全市高速公路现场处罚450余起,非现场抓拍达600余起,查处机动车违规占用应急车道8起。
在全省高速公路报警电话12122开通前,各地高速公路报警电话依然由当地122和110接警后直接转各高速交警大队。(福山大队:6333122,莱山大队:3381070,栖霞大队:6297752,龙口大队:6297762,莱州大队:6297790,海阳大队:629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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