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栏目——
金融消费者应该享有的六大基本权利
2016年09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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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知权:金融消费者在接受一系列金融消费中,享有获得与金融有关的必要的知识,包括服务内容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权利,金融经营单位负有为金融消费者提供真实知识或信息的义务。
  消费自由权:此类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是指金融消费者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其意愿自主选择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消费方式、消费时间和地点均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不合理干预。
  公平交易权:是指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在与消费者形成合同或形成法律关系时,应当遵循公正、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金融单位或机构不得强行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不得在合同或法律关系中制定规避义务和违反公平的条款。
  资产保密安全权:确保存款、信用卡和股票等资产的保密安全。在金融消费活动中,资产保密权不受侵犯,是消费者最基本的一项权利。
  消费求偿求助权:如果发生私人财产被不法侵犯等事件,有权依据合同规定事项向对方请求赔偿,如得不到满足,有权请求法律援助,聘请法律工作者为自己代理诉讼,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享受金融服务权:金融消费者有权享受银行和信用社对破(损)币的无条件的兑现服务,有权享受金融、证券和保险机构提供的休息、降温、保暖、茶水、咨询等文明优质服务。
  (聊城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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