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车跑上高速路,竟还没投保交强险
2016年09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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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日讯(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赵星迪) 驾校教练是给学员传授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驾驶技能的人员,本该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熟识并认真遵守,而8月31日,莱城大队的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却发现了这样一辆教练车。
  8月31日上午,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二支队莱城大队的民警巡逻至莱芜北收费站时,发现一辆鲁S牌照的教练车驶入了高速公路。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悬挂教练车号牌的机动车是不能进入高速公路的,民警立刻示意该车停靠安全位置接受检查。经过检查,民警发现这辆违法上高速的教练车保险贴上的日期截至今年6月,也就是说这辆车还存在着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而根据法律规定,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否则交警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并对驾驶人作出罚款处罚。该驾驶员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接受了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拖斗车、铰接式客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机动车、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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