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仁月饼”国标为何闹出误会
2016年09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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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冬梅

  马上就到了“月饼国标”实施后的首个中秋。由于询问五仁月饼配料的实在太多了,全国焙烤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门发布了《回复函》。《回复函》称,条款中“其中使用核桃仁、杏仁、橄榄仁、瓜子仁、芝麻仁等五种主要原料”所列出的五种果仁,是基于“广式五仁月饼”的基本描述,但“等”字的提出,是指在广式五仁月饼配料中不限于上述五种果仁的使用。不过,这份《回复函》发布时不少中秋月饼已经上架了。
  从“月饼新规”发布之时起,关于五仁月饼的议论就一直没有停息过。有人说,详细的规定就是好,可以让百姓吃上真材实料的五仁月饼。有人说,这样的规定就是限制了月饼的创新,为何非要固定五种果仁?看了《回复函》才知道,这原来是一场误会。而且,监管部门还说了,“月饼新规”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推荐性的。
  接下来的问题还是需要追问的。为何许多消费者都把五仁月饼理解成了必须使用以上五种果仁?为何许多月饼厂家也都是这样理解的?究竟是我们的理解能力太差了,还是监管部门在制定标准的时候,表述上存在问题?
  汉语言是丰富的,汉语言也是复杂的,多一个逗号,少一个句号,或者是把句号换成感叹号,都可能让意思变了一种。但是,五仁月饼的这次尴尬的误会却是不该有的。假如在制定“月饼新规”的时候,在五仁月饼标准段落加上一句注解就不会引发误会。再假如,当初在“月饼新规”上写上“属于推荐性标准”也不至于让误会发生。
  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会遇到类似的尴尬。一个新规出台了,百姓不能透彻理解,执法部门也不能完全理解。于是还需要咨询,还需要后续发出“关于某某规定的解释”。这说明我们的新规定、新政策在文字表述的时候是出了问题的。规定是严肃的,在印发之前一定要字斟句酌,闹了误会该怨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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