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触目惊心。目前,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已被确定当选无效。
对拉票贿选案的处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拉票贿选“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涉及什么人,不论涉及多少人,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只有彻底查清选举领域的违法腐败行为,才能维护我们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和威信。
对拉票贿选案的处理,有力维护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搞拉票贿选,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公然挑战。选举是否公正,直接关系到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能否得到实现,直接关系到各级人大代表能否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党中央多次强调,严肃选举纪律,严禁权钱交易,确保选举风清气正。
辽宁拉票贿选案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正值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当家做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种光荣的使命,绝不能用金钱来换取。绝不允许金钱渗透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绝不允许通过任何手段干扰破坏人大代表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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