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1日讯(记者 柳斌 通讯员 芝公宣) 自今年烟台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布后,仍有个别商户心存侥幸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近日,在芝罘区又有两起违法行为被治安处罚。
9月16日,卧龙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嘉禾乐天装饰附近时,发现一商铺正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当场制止了居民孙某的违规燃放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孙某予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9月19日,南大街派出所民警巡逻发现南大街一足疗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对其进行法制宣传后,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史某予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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