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纳税人正在缴纳个税。 (资料片) 东方IC供图
近期,有观点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引发社会对个税改革的关注。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关乎每一个纳税人的利益。将来个税改革的方案什么时候能出来?改革方案的内容和方向是什么?
个税改革又将面临哪些问题和难点?
本报济南10月24日讯 (记者 张頔) 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随后众多新媒体上冒出了“年薪12万元为高收入划分标准,超过将加税”的消息。24日下午,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明确表示,12万不是划分中高低收入群体的界限,而是2006年当时申报试点的探索。“年入12万将加税”的观点是误读,纯属谣言。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意见》出台后,“年薪超过12万元将加税”的消息不胫而走,并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中引发广泛质疑。有网友称,年收入12万元,在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连一套房子都很难挣到,怎么能算是高收入群体?
记者注意到,《意见》中并没有明确“高收入”的标准,更没有将其定义为“年收入12万以上”。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在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的划分上,国际上及我国均没有法律确定的标准,税法上也从没有确定过高收入的标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普通县城和北上广深的收入水平差距相当大,用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来定义高收入显然是不科学的。
据介绍,“年薪12万属于高收入要加税”的误传,很可能是有的媒体误将自行报税的标准当做了高收入的标准。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高收入者实行自行申报纳税,标准之一正是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再度发文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是加强高收入者征管的重要措施。因此,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自行申报是多年来就有的,没有任何加税的意思,更不是区分认定高收入的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