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4日讯(记者 吕璐) 下月起,市内三区再生水涨价,从过去的每立方米不超过1元,调整为每立方米不超过1.7元。具体价格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为推进再生水的生产与应用,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青岛市物价局决定自11月1日起,调整市内三区再生水价格。市内三区公共管网供应的再生水价格限定为每立方米最高不超过1.7元,具体价格水平可由供需双方在限定价格水平之内协商确定。
据了解,目前再生水的销售价为最高不超过每立方米1元。青岛海湾中水有限公司2015年为市内三区供应再生水量728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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