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5日讯(记者 丛书莹)按照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要求,25日,记者了解到,截至11月底,全市医疗救助支出2902万元。
截至11月底,全市医疗救助支出2902万元。其中住院救助13354人次、门诊救助1130人,救助资金支出总数比去年同期增长25.23%,救助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22.96%。
潍坊将低收入救助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2倍的困难家庭)、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了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医疗救助的范围。
潍坊在全省率先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实施免费基本医疗。对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资助,贫困人口医保个人缴纳部分由当地财政按规定予以补贴;在县级医疗机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惠民门诊和床位,对贫困人口看病就医提供良好服务;贫困人口在市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免收挂号费、门诊诊疗费,住院治疗的,所在医院要对CT、MR等大型设备检查费和化验检查费给予医保个人自负部分30%的优惠减免;建立“先诊疗后结算”绿色通道。对患急危重症需紧急处置或住院治疗的贫困人口,由所在医疗机构先行诊治和暂为垫支医药费用,待救治结束或出院时按规定一并结算。
另外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报销比例提高5%,最高支付限额从2016年起提高到每年50万元。实施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市县慈心一日捐资金和福彩公益金中列支870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购买保险,贫困人口因病住院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需由个人承担的,由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全额承担,最高赔付金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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