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1日讯(记者 徐艳) 日照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注重发挥委员会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复议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公信力。
日照市民李某不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港大队作出交通管理处罚决定复议案,涉及路口禁行标志牌设置是否合理问题,虽为个案,但具有典型性。日照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启动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机制,参会委员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表决,最终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了撤销该处罚决定的审理意见。
日照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据此向交警支队提出对该交通禁行标志进行合理化设置的复议建议,该决定也使当事人体会到政府并不“护犊子”,对此审理模式大为赞赏。
自2013年日照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以来,非常任委员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议100余人次,审议疑难复杂复议案件2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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