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章丘区全面拆除违法建设工作顺利进行,该区多次下达《关于全面拆除违法建设的通知》,并根据山东省和济南市总体工作部署,明确划分出11类违法建设属拆违拆临重点。
据了解,该区范围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物以及各类违法违规户外广告,均属拆违拆临范围。
主要包括: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轨道交通、公交场站、供电设施、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的违法建设;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的违法建设;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的违法建设;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退层平台的违法建设;填堵、棚盖河道及沿河的违法建设;高速公路沿线、公路铁路沿线、高架桥下、城乡接合部、供电设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城市出入口、重要场所周边、主次干道两侧有碍市容景观的违法建设;城区内加建、插建、接建的违法建设以及私挖私建的地下违法建设;侵占山体山林的违法建设;逾期使用的临时建筑;违法违规户外广告以及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目前,章丘区第二期“拆违拆临”涉及的20个镇街,583处违法建设,到2月28日已完成总量的99%,共涉及576处20.78万平方米,其中圣井街道等16个镇街已全部拆除完毕。对拒不自拆的,将在7月底前汇总依法依规强制拆除完毕;2018年10月底前实施深化治理;2019年5月底前完成工作总结验收。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