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日讯(记者 秦国玲)为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奎文区教育局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对年检不合格的机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停止招生。区教育局将年检结果纳入奎文区民办培训学校信用评价体系并向社会公告。
2日记者了解到,此次通知年检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批准的属奎文区教育局管理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截止时间2017年3月30日。年检内容主要包括依法办学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财务及校产管理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招生宣传备案情况。
记者看到,年检表为百分制。其中,依法办学(40分)、学校管理(25分)办学条件(35分)。每一项不符合检查内容规定则对应扣除相应分数。如:年内投诉每次扣5分。校名不规范扣2分,未对任课教师的基本信息公示扣2分。未签订教学合同扣5分,分校未按规定备案每校扣3分。未公开收费标准和项目扣2分,收费退费制度不完善扣3分,年内有收费、退费投诉每次扣5分。
具体检查内容包括:按照《关于规范民办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标准收、退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补偿教育成本和市场需求状况合理确定并进行公示。无乱收费现象,按规定及时足额退费,无不退、少退、缓退现象;定期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据悉,年检采取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自查和教育主管部门复评相结合办法。年检结束公布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对年检不合格的机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停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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