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份四家企业因环境违法遭罚
2017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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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6日讯(记者 李晓东)3月6日,潍坊市环保局发布2017年2月份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情况,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恒天海龙(潍坊)新材料有限公司、寿光卫东化工有限公司、韩刚潍坊高新区颐卜生综合门诊共四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被处罚,共计罚款三十二万三千元。
  2月份因环境违法处罚的四家单位中,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遭罚款罚款壹拾万元整。恒天海龙(潍坊)新材料有限公司排放工业废气的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责令该单位于2017年3月15日前改正违法行为;罚款壹拾万元整;逾期拒不改正,责令停产整治。寿光卫东化工有限公司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壹拾万元整。韩刚潍坊高新区颐卜生综合门诊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医疗综合门诊并投入使用,责令该单位该项目立即停止使用,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在该项目未审批验收前不得恢复使用;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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