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到摩托车违法行为,交警这样罚
2017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6日,针对辖区内部分路段摩托车飙车现象突出现象,聊城市开发区交警队发布《关于禁止驾驶摩托车飙车危害公共安全的通告》,并公布举报电话,欢迎市民举报违法行为。 
  根据通告,严禁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追逐竞技。追逐竞技,情节恶劣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因醉酒而基本丧失驾驶能力后在车辆、行人较多的路段长时间高速行驶的,或在车辆、行人较多的路段多次闯红灯追逐竞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指出,利用摩托车飙车进行赌博,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驾驶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严禁驾驶拼装摩托车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严禁生产、销售拼装的摩托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摩托车。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处非法产品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驾驶摩托车上路超速50%的,公安机关将依相关规定从重处罚,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污损、故意遮挡号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200元罚款,记驾驶人12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将处2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50元罚款,记驾驶人2分。 
  市民如发现有摩托车飙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6100069/6100015),有条件的可以当场采取摄像、拍照等措施,固定证据,以便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本报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刘胜前 张海燕 侯亚茹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