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投保的结果
2017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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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病投保是指投保人在购买健康险时没有主动向保险人详细告知自己的既往病史的一种投保行为。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而吕女士表示自己在当初投保时已经明确告知保险公司营业员自己身体情况,是对方告知其没有不会影响投保理赔,所以这属于自己在购买健康险时如实告知病史。
  据了解,若投保人在购买健康险时如实告知病史,保险公司应该在评估后,可能会以标准费率或加费承保的方式承保,为客户提供保障。如客户告知的病史超出保险公司可接受的范围,也可能延期,即暂时不保,当时间超过半年或体检的指标达到一定的程度才有可能承保,或者直接拒保。而在投保健康险时主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最大好处在于可以避免后期理赔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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