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家住薛城区陶庄镇的张健(化名)因盗窃他人和田玉被公安机关传唤,怕承担法律责任的张健想脱罪,便连续多次给声称可以帮忙的方勇(化名)、方伟(化名)、和赵磊(化名)三人送去现金并多次打下欠条。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所谓的“托关系”完全是方勇等三人为骗取张健所使出的诈骗手段,从2012年到目前,他被骗了33000元。
文 本报记者 秦政
通讯员 张锋
盗窃后为脱罪,
花钱找“司法掮客”
2017年2月10日晚上,家住陶庄派出所的张健来派出所,向值班民警说今晚有人拿欠条问他要钱,想寻求法律帮助。经过民警的询问,发现这是一起往年的诈骗案,犯罪手段隐蔽,堪称“骗中骗”。
事情发生在2012年底,张健因盗窃他人和田玉一枚,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在接到公安机关的传唤后,张健就找到了同村的方勇、方伟和隔壁村的赵磊三人寻求帮助。这三人便在张健家人面前吹嘘,无论是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有关系,可确保解决此事,让张健不受法律惩罚。张健和家人立即向这三人支付了10000元现金,请求三人帮忙找关系。
“当时那个案子是我办的,因为当时我们要给那块玉做物价评估,需要一段时间。正好方勇他们三个人就来了,他们交了5000块钱的保证金,就给张健办了取保候审。”办案民警郑亮介绍,当时方勇三人向张健要了10000元,实际只缴纳了5000块钱的保证金,剩下的5000元装进了方伟的口袋里。
再次被传唤,
“掮客”再次行骗
办理了取保候审的张健在兴奋被放出之余感觉是自己花钱起了作用,暗暗称赞方勇等三人“有本事”,可是没过多久,公安机关再次传唤张健,这让张健慌了神。
“警方经过物件评估,发现这块玉价值3500元,就再次传唤了张健,并将其刑事拘留,送到了看守所。后来法院对张健进行了判决,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罚款7000元。”郑亮介绍,第一次尝到过甜头的方勇等三人再次找到了张健家人,称为了便于张健赶快从看守所中放出来,这次需要25000元解决问题。张健的家人也感到方勇等三人确实“有本事”,可是暂时没有那么多钱,只有21000元。“当时方勇便提出要替张健垫付4000元钱,但是需要打欠条。后来这4000块钱,方勇也没给方伟,只是谎称给了。而方伟只给了赵磊18000,自己留了3000,加上之前那剩下的5000,方伟这两次是骗了8000。”郑亮说,“他们三个人就谎称找了关系,实际上根本什么都没干,对张健完全就是诈骗。”
“骗中骗”露出破绽,
多年案情终明了
2013年,在张健被判刑后,贪得无厌的赵磊再次向张健行骗,这次的理由是“办事”的钱不够花,需要张健打一张4000元的欠条,而正是这张欠条才让“骗中骗”露出了破绽。
“2月10日那晚,张健说他当年因为‘办事’欠了赵磊4000块钱,这几年一直催着还钱。我一听就不对了,当年那个案子完全是按照法律程序走的,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托关系送礼的行为。我马上联系了刑警队着手调查此事。”民警郑亮说。
经警方调查、询问,方伟承认他从张健那儿得到26000元现金,并抽取了8000元做好处费,而赵磊也承认他拿走了18000元,可是张健家人却始终坚称被骗了33000元,可还有7000元对不上帐。
经过民警证实,方勇不仅没有垫付4000元,而且在后来也以自己向司法机关某领导处送了3000元的购物卡为理由,向张健索要了3000元的欠条。而张健因为同村的原因,几年间已将共计7000的欠款向方勇还清。方勇的行为完全是“空手套白狼”,属于独立实施的诈骗行为。
“这个案子最终方健骗了7000元现金,方伟骗了8000元,赵磊骗了18000,这就和张健家人所说的33000元对上了。加上赵磊这几年一直要的4000欠款,一共涉案金额是37000元左右。”郑亮介绍。“案子查清之后警方马上就进行了抓捕,现在三个人都已经被抓捕归案了,案子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中。”薛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潘健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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