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上警校”只是冰山一角
2017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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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先任
  此案有塌方式腐败的特征。为了利益,各个不同系统、本没有交集的官员们相互勾连,形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了贪腐同盟,如邱海山等人的造假过程涉及了公安、人事、组织、财政、编办等多部门、多环节,让本应相互制约、相互监管的多个环节“集体沦陷”。
  4月12日,媒体获得一份《河南省公安厅关于邱海山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通报》,通报称,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在办理毕业生分配、干部调动、公务员登记和入警申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目前,邱海山、张季梅、刘萍3名涉案人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鹿邑县公安局原政治处民警张晓耀等29名违纪人员也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
  这起案件是一起腐败窝案,案件中相关官员共同造假、相互勾连,表现出的问题相当复杂,甚至显得很有戏剧性。比如邱海山的女儿“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就存在篡改档案年龄等问题。而邱海山女儿的问题,不是个案,只是冰山一角。
  邱海山与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沆瀣一气,形成了多部门、多系统、链条式的造假。他们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资源,相互行贿,共同造假、共同获利,为对方的亲友牟取私利。
  更有意思的是,在河南省委第六巡视组、鹿邑县纪委、驻公安厅纪检组先后对鹿邑县公安局入警造假问题进行调查期间,邱海山等人为了毁灭证据,将全局500余名民警的人事档案拆分、转移、隐匿甚至部分销毁,将县公安局办公区域相关监控设备破坏,将县局政治处3台存储有大量重要人事信息的办公电脑硬盘格式化后彻底砸碎等等。
  邱海山等人对抗组织审查,监视调查组工作动向、毁灭证据等等,这些行为让人想起了正在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对抗调查的汉中省那些贪官们。为了毁灭证据,无所不用其极。
  这一腐败窝案中的涉案官员,多是“苍蝇”,也并不是“小官巨贪”,但案件所表现出的问题却足够严重,有塌方式腐败的特征。为了利益,各个不同系统、本没有交集的官员们相互勾连,形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了贪腐同盟,如邱海山等人的造假过程涉及了公安、人事、组织、财政、编办等多部门、多环节,让本应相互制约、相互监管的多个环节“集体沦陷”。聚焦公安局内部也是问题重重,如鹿邑县公安局原主要领导在任期间,该局130多名民警长期不上班、吃空饷,个别民警在企业任职、领取报酬,多个派出所及主要警种一把手长期空缺。而且有7人以“假学历、假履历、假身份”骗取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主要领导玩忽职守,甚至自己就成了腐败分子,直接结果就很可能让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正常运转陷入瘫痪,而上行下效,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也会败坏官场风气,出现群起效尤的局面。
  “链条式造假”的背后是监管链条的失灵。要能吸取这一腐败窝案的教训,还是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能加强对权力的监管。尤其要加强对容易疏于监管的基层权力的监管,要随时给可能板结、腐化的权力生态“松松土”,要能形成长效的“全链条式”监管机制,要有足够能制止权力乱来的制衡、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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